一、美国军人的“身份证”(论文文献综述)
刘慧慧[1](2021)在《战后国民政府武汉兵员动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廉成[2](2021)在《女性主义地缘政治视角下的缅北果敢冲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9年缅北爆发的果敢冲突打破果敢地区长达20余年的相对平静期,果敢同盟军与缅甸政府军的交火深刻的影响了果敢地区人民的生活和缅甸的局势。自美国实施战略“东移”后,对缅甸战略定位进行重新评估,加大对缅介入力度,导致缅甸局势更加复杂多变。缅北冲突不仅影响缅甸的民主化进程,更威胁中国西南边境安全,对中南半岛地区局势产生严重影响。身处果敢地区暴力冲突中直接受害者在传统地缘政治研究中是容易被忽视的,果敢地区复杂的跨境婚姻和跨境民族等问题更是将暴力冲突的“伤害”进一步放大,因此从关注“人”本身的微观尺度对冲突直接影响的每一个普通人进行分析是更好理解缅北冲突的又一个重要研究视角。本文首先是对地缘政治理论、女性主义地理学等相关理论发展演变梳理的基础上发现,女性主义地缘政治学是将传统地缘政治研究中的国家、尺度、话语、权力等内容连接起来分析暴力冲突影响“普通人”日常生活安全一个重要方法,将地缘政治的分析主体民族国家转移到微观层面,关注日常生活与地缘政治的关系。其次在对缅北暴力冲突的发展历史脉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缅北果敢冲突与女性地缘政治之间的关联性。再次则是在前期理论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前往云南省镇康县进行实地调研,掌握缅北果敢冲突发生后对民众带来的“伤害”,整合前期的理论基础和实地调研数据后,运用女性地缘政治学视角分析缅北冲突发生的可能原因,进而探究暴力冲突对主流地缘政治忽视的人和日常生活的安全影响。最后则是根据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来分析女性地缘政治学视角下缅甸北部冲突产生的原因与演变过程。本文的研究结果如下:(1)缅北果敢地区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历史和现实因素。从缅甸当权者为构建国家制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相关政策出发,审视了这种政治实践塑造了果敢地区人民和少数民族武装对于民族身份认同和国家身份。这是男性主义气质的霸权主义对缅甸少数民族的边缘化和他者化,从而为果敢冲突埋下隐患。(2)果敢暴力冲突中,平民的安全打破了安全与传统主体的联系。文章着重对冲突中平民的生活实践来分析身体安全、性别安全、公共私人空间和流动性安全。本文的这一视角改变了以往政治冲突中缺少对平民经历的关注,将果敢冲突中直接“受伤者”——普通民众的经历作为分析对象,梳理出平民为了自身安全与政府之间的展开对抗,对果敢冲突产生影响。(3)女性地缘政治视角下的果敢冲突在缅甸少数民族武装冲突中具有典型性。女性地缘政治视角下对果敢冲突中平民的研究发现,平民的身体安全、性别安全、家庭安全和流动安全都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缅甸国内民族众多,经济发展还未达到高度繁荣的前提下,少数民族武装冲突将长期持续存在,女性主义地缘政治视角可以作为研究缅甸国内少数民族武装冲突的重要方法,同样适用去其他地区的武装冲突。作者认为果敢冲突乃至缅甸甚至是全球的暴力冲突与男性气质的社会构建密切相关,因此对于中国西南边境安全防控来说,则更加需要注重经济发展与性别权力平等构建,降低缅北冲突对我国边境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
蒙家传[3](2021)在《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患者移动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说明门诊部是医院对外服务的前沿窗口,门诊工作效率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就医体验。挂号、收费、候诊、诊治是门诊工作的主要环节,“三长一短”即挂号排队时间长、缴费排队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医生看诊时间短,已成为门诊工作的痛点。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已经成为门诊工作的重中之重。本课题是为优化某三甲医院门诊工作流程而设计的一套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集预约、挂号、缴费、候诊、智能导诊、预检分诊和报告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患者移动服务系统。本文通过详细阐述医院门诊工作的具体需求,并进行可行性分析,使用Microsoft Visio进行UML建模,详细设计系统的整体功能结构,本系统包括系统管理端和患者端两部分,系统管理端使用Power Builder9.0开发,C/S构架,在医院内网运行,与HIS数据库直联;患者端使用Visual Studio 2015开发,C#编程,基于微信公众平台运行,部署在互联网端,患者端与医院内网数据交互通过Web Service接口实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医院门诊的疫情防控压力巨大,为降低院内交叉感染风险和快速分流病患,本系统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入预检分诊、核酸一站式服务和智能导诊模块,提前筛查有发热症状或到过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入院前引导到发热门诊,这也是本系统特色功能。随着患者移动服务系统的投入使用,医院门诊工作效率得到显着提高,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大减轻了医院地面预检分诊人员的工作压力,降低了院感风险,不管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还是在后疫情时期,它都是助力优化医院门诊工作流程的好帮手。
李丹[4](2020)在《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文中指出现代社会在不断的前行进步,其相应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地迭代,原有的理念已经无法跟上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人民群众对包括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在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省内新旧动能转换的时代背景下,原有的户籍管理业务流程的理念、模式、方法等己经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进行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显得尤为重要。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作为全县户籍管理单位,负责全县境内居民户口业务的办理,身份证件业务的办理,流动人口的管理,重点人口的管理、查询证明业务办理以及档案管理工作。自全国进行“放管服”改革起,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就开始对自身业务流程进行改革,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流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改革继续深化的问题,群众办事还存在拖沓感、繁琐感,业务开展过程中也有呆板感。在这种背景之下,本文首先对业务流程优化理论、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与户籍管理理论进行了概述;其次选择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德尔菲法、ESIA分析法等分析研究了户籍管理业务流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筛选出需要优化的重点业务流程,并提出了户籍管理业务流程的优化方案与保障措施;最后,对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开展持续优化工作进行了展望。全文为未来户籍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了参考,并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汤君[5](2020)在《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文中指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刑法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典),结束了新中国长达30年没有刑法典的历史。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典)。受到历史条件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刑法典的稳定性和完备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面对必要的修改补充,而刑法典的修改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1979年刑法典的修改补充主要采用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1997年刑法典在采用了唯一一次单行刑法的修改方式后,改为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并先后出台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使得刑法修正案成为此后修改刑法的唯一方式。本文以1997年刑法典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论证刑法修改应当坚持的模式,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的特点,分析刑法修正案的发展趋势,提出刑法修正案应当秉承的理念以及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的重构。本文第一章对我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总的概述。在法律修改概念的基础上,对刑法修改的内涵进行界定,考察了域外和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综合比较各类刑法修改方式,认为我国刑法修改应当坚持刑法修正案模式,并介绍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首先,界定法律修改的内涵,考察域内外刑法修改的历史。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刑法通过增加、删除、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立法活动。法律修改的类型包括法律修订、法律修正和法律修正案。法律修订是立法机关全面修改法律的一种方式,我国1997年刑法典就是在1979年刑法典基础上做出的全面修订。法律修正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是局部或者个别的修改。法律修正案也是法律修正的一种,我国出台的十部刑法修正案便属于此类型。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和全面修订刑法典等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通过制定24部单行刑法,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对1979年刑法典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1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除了通过1部单行刑法外,主要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陆续对1997年刑法典做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其次,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刑法修改模式是指立法者修改、完善刑法典的方式。单行刑法具有灵活简便、针对性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功利性明显的弊端,从而导致单行刑法与刑法典之间存在适用协调性问题,会实际损伤刑法典的稳定。附属刑法具有协调性较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会导致刑法典同其他法律衔接不畅,缺乏体系性,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笔者认为,采用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二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实现刑法任务,三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公民认知和司法适用,四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限制立法者权力。再次,总结和分析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笔者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情况,对修改的条文数、增设(废除)罪名数,犯罪构成的变化情况进行详尽的量化比较分析,逐个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得失,展示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和趋势。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总体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1)总则与分则、广泛与集中相结合。为了保证刑法典整体的价值统一和逻辑统一,形成修改的普适性,减少修改频次,扩大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从只对刑法分则进行修改扩大到总则和分则相结合修改。另外,刑法修正案出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等不同需求,对刑法分则十个类罪名皆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有重点、有主次,体现出了广泛而集中的特点。(2)积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一方面,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刑事立法积极开展对新型犯罪的刑法规制,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积极贯彻刑事政策,体现出了刑法修正案积极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非常重视刑法典的稳定性。将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刑法修改模式,尽量坚守谦抑性原则,理性对待实践部门、理论学者和民众提出的修改刑法草案或建议。总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还是以稳定性为主。(3)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一方面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体现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国际刑法理念;加强恐怖活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国际化,实现与国际条约相关条文的对接。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司法实践,在社区矫正和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上,设置了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的本土化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本土化特征。第二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犯罪圈扩张化趋势。我国十个刑法修正案基本上显示了犯罪圈扩张的主要导向,并主要从三种路径实现。(1)增设新罪,将原先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前五个刑法修正案是增设新罪的平稳期,增设新罪的条款相对较少。从《刑法修正案(六)》开始至今,增设罪名的高峰期到来,虽然《刑法修正案(十)》只增设1项罪名,但能否迎来增设罪名的拐点,有待后续的观察。(2)扩大犯罪主体。一是由特殊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犯罪主体,二是扩大特殊主体范围,三是在自然人犯罪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四是将单位犯罪扩张至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3)降低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分别通过扩张行为方式,扩张犯罪对象范围,降低构成要件标准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罪名的入罪门槛。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在犯罪圈扩张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域外传统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对涉及到恐怖主义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刑法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适当扩大了犯罪圈。传统刑法的“后置化”保护已不能满足需要,刑事立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前置化”。受到风险刑法理论的影响,法益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大,导致犯罪圈呈现了扩张化。(2)刑法结构转型的需要。1997刑法典因罪名体系不严密,罪状设计粗疏,立法技术局限,导致很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长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能有效地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法益。同时刑罚严苛导致刑罚重刑主义,忽视人权保障。只有适当扩张犯罪圈,严密刑事法网,将一定的轻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在刑罚轻缓化的前提下,整体上形成“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才能有效实现刑法目的。(3)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被犯罪化,刑法将部分“应受劳教处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犯罪圈的逐步扩张是弥补法律制裁漏洞的需要。针对刑法修正案中犯罪圈不断扩张的趋势,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1)理性回应民意。刑法修正案应当尊重和回应民意,但需理性对待非理性的民意。刑法修正需要尊重刑事立法规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民意的回应应有限度,不能盲目满足民意表达,违背刑法谦抑原则,最终损害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刑法不应对非道德的行为过度介入,对道德刑法化应在一定的原则下有所限制,一是要限于普适的道德,二是要限于必要的道德,三是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四是要限于以不法行为为基础,以侵害法益为结果。(3)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刑法修正案中预防性立法应当作为例外情况,应针对“危险行为”而非“风险行为”进行规制,应限于有“重大”危险的特定犯罪领域。第三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出民生化的趋势。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是立法实践强化对民生刑法保护的结果,是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应当肯定强化对民生的刑法保护,深化对民生刑法观的理论研究。我国通过五个刑法修正案,分别从矜老恤幼、保护劳动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完善了刑法典对民生权益的保障。首次涉及到刑法典总则的修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出于矜老恤幼的考虑,强化民生保护,完善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矜老恤幼。《刑法修正案(八)》顺应了“矜老”刑法发展理念,一是增加了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从宽处理的规定。二是有条件地排除死刑适用。三是缓刑的宣告条件从宽。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排除累犯。二是缓刑的宣告条件放宽。三是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2)保护劳动权益。在劳动刑法发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的保护,先后三个修正案对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刑法修正案(四)》增设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出修改。《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作出修改,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个刑法修正案充分发挥刑法“保障法”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3)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充分发挥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权益最后一道屏障作用,进一步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成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修改,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4)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进一步惩治危险驾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行为。(5)保护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注重加强对侵犯公民信息个人行为的刑法规制,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再次修改完善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修改了该罪的犯罪构成,提高了本罪的法定刑。第四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是法律修改国际化在刑法领域的展开,是中国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是我国出于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或保障人权的需要,根据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刑法发展理念,对国内刑法予以修改、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基础主要在于:一是国际社会存在共同的法律文化。各个国家的刑法体现出蕴含在刑法中得以为各国所接受和承认的法律文化,从而使得各国刑法在某些领域互相接近而彼此融合,形成一种互相借鉴、彼此联结的国际性刑法发展趋势。二是面临共同的犯罪问题。即出现了新的跨国犯罪形态,且呈现日趋严重的趋势,各类犯罪行为也展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三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权保障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是独立的主体,应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交往。需要各国在平等善意、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沟通与协作,并通过各国主权力量承认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以实现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同等限制与保护。二是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对于合法缔结的国际条约,缔约国在有效期内必须依法善意履行条约义务。从诚信、公正的角度,不仅限于遵守条约文字,更重要的是从立约精神的角度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宗旨,应全面履行条约。三是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保护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责任主体是主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应成为国内刑法修正案国际化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立法路径上,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化。国际公约主要聚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缓刑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三个角度的修正落实了国际公约中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原则和要求。(2)生命权保护的国际化。国际条约主要聚焦在死刑的废除和限制使用。我国立法机关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改革,《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延续改革的基本方向,顺应了国际社会对于取消和限制死刑的人权保护理念。(3)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化。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国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九)》全面修改与补充了1997年刑法典中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条文。契合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要求和精神,将有关罪名的预备行为实行化,增设罪名,将以往作为共犯处理的犯罪行为单独作为正犯处理。犯罪圈进一步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或修改犯罪构成,将“结果犯”或“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改为“行为犯”。(4)反腐败犯罪的国际化。我国通过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等,总体上实现了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的对接,履行了反腐败的国际义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错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刑事制裁措施与刑罚并非一个概念,刑事制裁措施是使犯罪行为人得到刑事制裁的具体措施,包含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两种类型。不仅包括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还包括社区矫正制度、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以及终身监禁制度等措施。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意大利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措施的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域外刑事制裁措施总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层次化。域外基本上采取了犯罪分层制裁设计,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从纵向上来对全部犯罪进行轻重分层,并针对轻罪和重罪采取不同制裁手段或方式。二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传统的4个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刑事制裁制定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同时对于每一类制裁措施的规定又较为细化,考虑到了不同的犯罪形态,力求做到罪刑适当。三是刑事制裁措施的轻缓化。各国广泛适用罚金刑,注重行为矫正,充分利用保安处分措施,显示了制裁的轻缓化。我国逐渐重视对刑事制裁措施的改革,并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制裁措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趋势。一是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二是创设终身监禁制度,三是增设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一是刑罚轻缓化的需要,我国刑法典中的刑事制裁措施基本以重刑为主,种类偏少,也未规定保安处分等措施,使得我国刑罚轻缓化的选择余地较小。二是发挥刑罚预防目的的需要。立法机关不仅关注行为的危害性,还关注了对人身危险性的有效治理,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为发挥刑法功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一是需要应对严密法网带来的挑战。二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针对犯罪轻重的不同,需要采取轻重不同的制裁措施。(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克服从宽处理刑事制裁措施单一化的弊端。第六章讨论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科学化完善。在刑法修改实践中,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刑法立法观,对刑法修改实践缺乏有力的引导。在如何界定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和秩序维护机能的平衡,以及犯罪圈大小的划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在刑法修改过程中,因受到不同刑法立法观的影响,导致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立法趋势。总体而言,一方秉持保守型、审慎型刑法立法观。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坚决反对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反对犯罪圈的扩张。但该类立法观忽略了刑法自身发展完善的需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也忽略了国内外对于犯罪认识的巨大差异。另一方秉持积极型、预防型的刑法立法观。以社会转型、风险社会和刑法国际化为由,主张采取积极型、预防型刑法立法观。但该类立法观模糊了立法总结与立法指导的界限,将立法短暂的趋势当成指导立法的理念并不可取。与传统刑法理念背道而驰,违背了刑法谦抑性,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错误认为刑法的积极介入为社会的刚性需求,而给不给其法律调整方式以机会。最终,不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现实国情与保障人权的时代精神。本文认为应当坚持理性刑法观,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纠正刑法万能主义,纠正刑法过分工具化,纠正重刑主义。刑事立法要考虑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刑罚宽缓化。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刑罚报应与预防目的的统一,有利于协调有限的刑罚资源,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和刑法发展的方向,有必要长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化,探索犯罪分层,以犯罪类型为标准适用宽严对象,持续推进刑罚的宽缓化和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三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推进人权保障的刑法立法化,进一步限制和废除死刑,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宽缓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监禁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围绕我国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唯一主体的“一元主体”,还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二元主体”?及在刑法修正案立法主体“二元主体”下,两个主体的位次和权限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了刑事立法的主体作用,大有架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权之势,并在刑法修改主体、修改限度和修改程度上存在失范的问题。一是修正案制定主体主次失序。作为刑法制定者的全国人大20年间11次刑法修改中,无一例外地被规避参与刑法的修改,全国人大的制定权意味着被虚置。二是修正案修改限度的失控。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罪名达97个之多,所占比例高达23.15%,修改罪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三是修正案修改程度的失当。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涉及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再加上因历次刑法修正案从量变带来的质变,导致刑法修改出现了程度上的失范情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受到了挑战。域外刑法修改的经验表明,刑法修改有且只能有唯一的立法机关,即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修改权利,并力行严格的立法程序。在此经验启示下,有必要将刑法修正案制定权回归全国人大。本文认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二元主体”下的限权路径更为符合我国法律和现实国情的需要。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附条件的刑法修改权,即限制修改刑法总则,限制增设新罪。最终,确立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一般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例外情况的位次,对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只能限于在非常紧迫情况下对刑法分则的必要修改。
潘美霖[6](2020)在《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信息时代,“数字”建设及“共享”发展为各行各业带来新机遇新挑战,随着全社会档案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期盼档案部门能够提供跨部门跨区域的“一站式”档案服务。如何抓住机遇,推动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建设,实现数字档案共享,满足公众方便快捷获取档案信息的需求,提升档案部门公共服务水平,成为学术界和各级档案部门共同关注的一个有价值的问题。本文主要是对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进行研究,引入公共产品和新公共服务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和观察法,梳理分析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现状,主要表现为多元机构提供共享服务,收集和储存丰富的数字档案资源,共享服务的方式注重以人为本,制定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规范。分析探讨了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共享服务的主体不够集中,共享服务的内容不够全面,共享服务的方式不够便捷,共享服务的规范不够明确。在借鉴国内数字档案共享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优化的对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为共享服务提供人财物保障,强化档案局行政职责,提高档案内容的全面性;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解决规范性问题,整合汇集数字档案,降低服务主体的分散性,实现集中利用;三是增强档案数据基础,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和解密划控,规范档案数据加工,提高共享服务的便捷性和规范性;四是建设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共享服务网络系统和综合档案馆新馆,实现数字档案网络远程和线下集中利用,外包技术服务,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软硬件支撑;五是监督责任落实,通过树立鲜明奖惩导向、运用绩效考核工作成效和提拔重用优秀干部,推动共享服务落地落实。
郭超[7](2020)在《抗战胜利后湖北水上警察局研究(1945-1949)》文中指出现代社会中,警察成为国家对社会进行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湖北由于其境内水域多、水道长的特性,水上警察局就成为湖北省政府对全省水域进行管理的重要机构。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重新建立,在接收了各方面拨来的人员武器后,先行成立数个分局作为过渡时期执法的机构。不久后结束过渡期,招聘身世清白的人员并将原有人员开革,开办了多种类型的培训班如警长训练班等以提升新补水警素质,正式任用则需要在职水警担保,填写送验单和自传,交代清楚来历。水警局还会对水警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以督促水警局认真工作,相关机构针对不同表现情况会给予水警奖励和惩罚。薪俸和福利方面,警官较长警待遇优渥。湖北水警局在恢复建制后,主要在水上市政和维护航行安全、管理陋俗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对于船舶和船民,水警局也进行了登记和编组以进行管理,有效地捕获了一些犯罪分子,维护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对于威胁航行安全的土匪和不肖军人,水警局都采取过措施进行打击,侦破了一些案件。水警局还对湖北轮渡特别是渡资进行了规范,有效保障了民众利益。此外,对于战后湖北的一些陋俗如烟赌毒等进行了打击,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不良风气。在履行了常规职能外,水警局还参与了对中共的打击,主要采取了实行冬防、侦查地下党、实行攻心战术等措施。水警局将湖北水道划分区域,在重点地区设置岗位,另设机动部队进行巡逻,防止有害治安的事情发生,还对解放区进行封锁,防止物资流入。对于往各大沿江城市尤其是武汉潜伏的地下党,水警局对他们严密防范,防止其进入城市,对已进入的地下党侦测缉拿,确实产生了一些效果。此外,水警局还对解放区逃归人员和中共家眷采取攻心战等软攻势,希望能促使中共部分人员投降国民政府。战后湖北水警局重新建立,在经费和人员都不足的情况下,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靠有限的装备和人员,实现了国民政府对湖北水域的控制,但是由于国民党发起内战以及最终的失败,水警局也最终退出历史舞台。武汉解放后,湖北水警局被人民政府接收。
向往[8](2019)在《跨军地改革中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使军人成为受尊崇的职业,提升广大现役军人住房保障水平,我国顺应时代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了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军人住房资金制度。住房资金为实现官兵住有所居目标,实现中华民族强军梦、强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2018年3月,我国新一轮跨军地改革拉开序幕,部分军人将脱下军装转为公务员、企事业编制人员[1]。由于军队和地方在住房资金管理上有着较大区别,加之军队住房资金数额大、管理周期较长、敏感性强,跨军地改革单位如何做好当前住房资金的衔接和今后管理,维护好军人权益,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借助于文献分析法、归纳法、比较法,通过大量文献参阅和调查问卷等数据搜集方式,首先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从我国跨军地改革的研究、国外军队住房保障制度研究、我国军队住房资金管理政策优化和改进的研究以及军人住房资金管理措施等四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其次介绍了跨军地改革住房资金管理相关概念界定、政策介绍以及住房资金管理理论。紧接着对军队和地方在住房资金管理上的异同点进行了对照比较研究,他们产生的背景相似,都具有长期约束性,归集时间和结构一致,均用于个人住房消费并享受税收优惠;但是也存在管理主体、筹集方式、使用方式、享受标准和核算方式等诸多不同。文章结合笔者在xx警卫局从事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和采用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总结出住房资金标准过低,与实际需求不符;住房档案不完善,账户管理不规范;住房补贴“空转挂账”,住房资金使用率较低;分工协作不够,官兵满意度不高等四方面问题,并将问题成因归纳为外部环境因素、特定时期影响、政策机制约束和主动作为不够等四大方面,并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加强跨军地改革期间军队住房资金衔接和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首先要从国家层面提高重视程度,在财政支持上加大住房资金保障力度;二要完善军队住房资金法规建设和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三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提升住房资金管理水平。文章的最后部分既是全文的重点也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
申帅[9](2019)在《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兵役管区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兵役制度是一个国家军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军队的组织形式。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国防建设要求,计划决定将落后的传统募兵制改为现代义务兵役制。“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不仅出兵占领了东北,而且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国内外局势的动荡迫使国民政府加快了军政建设的步伐。1933年《兵役法》颁布,决定从1936年起中华民国正式施行征兵制,随后国民政府开始筹划和制定实施的具体方案。通过设立相关研究机构及派员赴日考察,以兵役管区制度为核心的兵役征补体系被最终确立。然而短短一年之后,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至此,兵役管区在组织和业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就匆匆肩负起了抗战期间兵员征补的重任。兵役管区由国民政府军政部依据各省内地区的经济、人口及交通状况统一划定,组织机构和业务范畴则随战争形势的需要而即时调整。通过兵役管区的运作,国民政府逐渐形成了一套征、补、训相结合的战时兵役体系,为国民党军正面战场提供了强有力的兵员支持。然而兵役管区要发挥其征补效用有赖于稳定的人口及地区作为基础,一旦所辖地区沦为敌占区,兵役工作就有面临瘫痪的威胁,因此整个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兵役管区始终在不断地进行着整合。不可否认,兵役管区的设立和运转的确为抗战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战时体制的缺陷及实际存在的困难等主客观因素使得兵役管区在工作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拉丁抓夫、贪污腐化、徇私枉法等兵役舞弊现象层出不穷,民众对此怨声载道,让本身就缺乏向心力的国民党政权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进一步增加。
邓悦[10](2019)在《跨国移民的文化认同 ——缅甸密支那侨生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20世纪80年代后期从缅甸前往我国台湾地区升学,并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期返回缅甸寻求发展的密支那侨生为调查对象。通过历史文献、深度访谈、参与观察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密支那侨生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背景,了解他们前往我国台湾地区留学及返回缅甸的动因、途径和过程,呈现他们回到缅甸以后的生存现状,分析其跨国移动行为背后的动机和脉络,最后回归于密支那侨生基于其社会化经验,形成的多元性和场景性文化认同进行讨论和总结。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历史因素、族缘因素、血缘因素、政策因素和业缘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他们形成了与祖籍地云南、留学地台湾地区、居住地缅甸三地复杂的多元关系。密支那侨生的形成和发展受到缅甸社会、密支那华人社会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社会的三重作用力的影响。密支那侨生前往我国台湾地区留学后返回缅甸的跨国移动,从文化层面来看这是一个“由熟到生、由生变熟再由熟到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文化认同基于其社会化经验不断被形塑,最终呈现出多元性和场景性的文化认同——在国民身份上认同缅甸,同时承认自己的密支那华人身份、密支那侨生身份;在文化上接纳缅甸文化,同时认同密支那华人社会文化和我国台湾地区社会文化。因其多元性与场景性的文化认同,同时通过训练自身的缅语能力、推动子女接受多元文化教育、在其他族群中拓展交际圈等实际行动,他们更积极地适应和融入缅甸社会之中。他们既保留了密支那华人社会文化的小圈子又能够走出去融入缅甸社会文化的大圈子,从而获得比父辈与同辈未赴台留学者更好、更广阔的生存与发展前景。
二、美国军人的“身份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军人的“身份证”(论文提纲范文)
(2)女性主义地缘政治视角下的缅北果敢冲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2.1 女性主义研究进展 |
1.2.2 女性主义地理学研究进展 |
1.2.3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研究进展 |
1.2.4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研究进展 |
1.2.5 果敢冲突研究进展 |
1.3 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与创新之处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解析 |
2.1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 |
2.1.1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概念 |
2.1.2 理论基础 |
2.1.3 研究路径 |
2.2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重点研究领域 |
2.2.1 向上研究 |
2.2.2 安全研究 |
第3章 缅甸果敢冲突及其影响 |
3.1 缅甸果敢区域概况 |
3.2 缅甸果敢地方民族武装冲突概况与影响 |
3.2.1 缅甸果敢地方民族武装概况 |
3.2.2 缅甸果敢冲突影响 |
第4章 女性主义地缘政治分析缅北果敢冲突 |
4.1 制度政策影响缅北果敢冲突 |
4.1.1 政治经济制度塑造了紧张的民族关系 |
4.1.2 政策失当影响缅北果敢冲突 |
4.2 缅北果敢冲突与女性主义地缘政治安全研究 |
4.2.1 身体安全 |
4.2.2 性别安全 |
4.2.3 家庭安全 |
4.2.4 流动安全 |
第5章 结论与启示 |
5.1 主要结论 |
5.2 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果敢冲突下普通民众问卷调查——镇康段边境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结果 |
致谢 |
(3)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患者移动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发展状况 |
1.3.1 国外发展状况 |
1.3.2 国内发展状况 |
1.3.3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4 本文的组织结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技术 |
2.1 开发工具 |
2.2 B/S构架 |
2.3 WEBSERVICE接口技术 |
2.4 数据库 |
2.5 基于微信公众平台开发 |
2.5.1 ACCESS_TOKEN |
2.5.2 自定义菜单 |
2.5.3 微信支付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系统分析及设计 |
3.1 系统可行性分析 |
3.2 系统整体需求分析 |
3.2.1 需求获取 |
3.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新需求 |
3.3 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
3.3.1 患者端需求分析 |
3.3.2 管理端需求分析 |
3.4 管理需求分析 |
3.4.1 就医实名制 |
3.4.2 优先机制 |
3.4.3 免费预约制 |
3.4.4 黑名单制 |
3.5 系统非功能性需求分析 |
3.5.1 界面兼容性 |
3.5.2 高并发性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系统功能设计 |
4.1 系统整体设计 |
4.1.1 系统结构设计 |
4.1.2 系统概念类图设计 |
4.1.3 系统功能结构图 |
4.1.4 系统网络拓结构设计 |
4.2 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
4.2.1 患者端模块设计 |
4.2.2 管理端模块设计 |
4.2.3 其它模块设计 |
4.3 数据库设计 |
4.3.1 数据库E-R图设计 |
4.3.2 数据库物理表设计 |
4.4 患者医疗信息安全 |
4.5 系统特色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系统实现 |
5.1 患者端主要功能模块实现 |
5.1.1 预约挂号模块 |
5.1.2 在线缴费模块 |
5.1.3 检验报告查询模块 |
5.1.4 就诊人管理模块 |
5.2 管理端主要功能模块实现 |
5.2.1 号源管理模块 |
5.2.2 候诊排队管理模块 |
5.2.3 取消预约模块 |
5.3 系统的部署与配置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系统测试 |
6.1 系统测试 |
6.1.1 系统优化 |
6.1.2 测试方案 |
6.1.3 性能测试 |
6.1.4 兼容性测试 |
6.1.5 功能测试 |
6.2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 |
(4)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内容 |
2 理论基础 |
2.1 业务流程管理 |
2.1.1 业务流程管理理论 |
2.1.2 业务流程管理优点 |
2.2 业务流程重组和优化 |
2.2.1 业务流程重组理论 |
2.2.2 业务流程优化理论 |
2.3 政府流程再造 |
2.3.1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2.3.2 政府流程再造特点 |
2.4 公安户籍管理 |
2.4.1 公安户籍管理理论 |
2.4.2 公安户籍管理功能 |
3 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概况和业务流程现状调查 |
3.1 冠县公安局概况 |
3.2 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概况 |
3.2.1 户籍管理部门人员组成 |
3.2.2 户籍管理业务工作职责 |
3.2.3 户籍管理业务工作特点 |
3.2.4 户籍管理业务办理时限 |
3.2.5 户籍管理业务主要岗位 |
3.3 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现状调查 |
3.3.1 户口业务流程 |
3.3.2 身份证件业务流程 |
3.3.3 流动人口管理业务流程 |
3.3.4 重点人口管理业务流程 |
3.3.5 查询证明业务流程 |
3.3.6 档案管理业务流程 |
4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问题分析和优化流程筛选 |
4.1 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问题分析 |
4.1.1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效率较低 |
4.1.2 窗口岗位利用率不高 |
4.1.3 审批业务耗时较长 |
4.1.4 户籍档案资料难以管理 |
4.1.5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问题原因分析 |
4.2 优化业务流程筛选 |
4.2.1 专家组组建 |
4.2.2 重点优化业务流程筛选 |
5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1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思路 |
5.2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分析 |
5.2.1 当场办结业务流程分析 |
5.2.2 跨地市迁移业务流程分析 |
5.2.3 身份证件业务流程分析 |
5.2.4 流动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分析 |
5.3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3.1 当场办结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3.2 跨地市迁移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3.3 身份证件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3.4 流动人员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
5.4 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效果预测 |
5.4.1 当场办结业务流程优化效果预测 |
5.4.2 跨地市迁移业务流程优化效果预测 |
5.4.3 身份证件业务流程优化效果预测 |
5.4.4 流动人员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效果预测 |
6 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制定 |
6.1 法律保障 |
6.2 培训保障 |
6.2.1 服务意识培养 |
6.2.2 业务能力培训 |
6.3 财政保障 |
6.3.1 高科技设备投入使用 |
6.3.2 信息平台整合统一 |
6.4 监督保障 |
6.4.1 内部监督 |
6.4.2 外部监督 |
7 总结和研究展望 |
7.1 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5)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修改的历史 |
一、法律修改的界定 |
二、域外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三、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 |
一、单行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二、附属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三、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 |
一、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与成效 |
二、刑法修正案的特点 |
第二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圈扩张化体现 |
第一节 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新罪 |
二、扩大犯罪主体 |
三、降低入罪门槛 |
第二节 犯罪圈扩张的必要性 |
一、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 |
二、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型为“严而不厉”的需要 |
三、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 |
第三节 理性限定犯罪圈的扩张 |
一、理性回应民意 |
二、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 |
三、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体现 |
第一节 民生刑法的提出 |
一、民生刑法之历史渊源 |
二、民生刑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 |
一、矜老恤幼 |
二、保护劳动权益 |
三、保护食品安全权益 |
四、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 |
五、保护个人信息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体现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缘起 |
一、法律国际化 |
二、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原则 |
一、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 |
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路径 |
一、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化 |
二、生命权保护国际化 |
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 |
四、反腐败犯罪国际化 |
第五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中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体现 |
第一节 刑事制裁措施立法的域外范式 |
一、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考察 |
二、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特点 |
第二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 |
二、创设终身监禁制度 |
三、增设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现实意义 |
一、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 |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六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完善的科学化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的理念问题 |
一、积极型、预防型刑法观之批判 |
二、保守型、审慎型刑法观之反思 |
三、确立理性刑法观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 |
一、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争 |
二、刑法修正案之失范 |
三、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重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档案与数字档案 |
二、 共享服务与档案共享服务 |
三、 数字档案共享服务 |
第二节 相关基础理论 |
一、 公共产品理论 |
二、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现状 |
第一节 惠安县档案服务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 |
一、 多元机构提供共享服务 |
二、 收集和储存丰富的数字档案资源 |
三、 共享服务的方式 |
四、 制定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规范 |
第三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成效 |
一、 共享服务的档案资源不断丰富 |
二、 共享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
第四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情况社会调查 |
第二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 共享服务的主体不够集中 |
二、 共享服务的内容不够全面 |
三、 共享服务的方式不够便捷 |
四、 共享服务的规范不够明确 |
第三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现行档案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
二、 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 |
三、 规范和标准体系不完善 |
四、 缺乏夯实的数据基础 |
五、 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 |
六、 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 |
第五章 国内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上海市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经验 |
第二节 宁德市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经验 |
第三节 本文借鉴的经验 |
第六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优化对策 |
第一节 加强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组织领导 |
一、 建立共享服务协调机制 |
二、 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
三、 强化档案部门的职责 |
第二节 完善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制度建设 |
一、 制定地方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 |
二、 制定地方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实施办法 |
第三节 增强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数据基础 |
一、 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 |
二、 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和解密划控 |
三、 规范档案数据加工 |
第四节 建设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平台 |
一、 建设共享服务网络系统 |
二、 建设共享服务的综合档案馆新馆 |
三、 引入社会力量外包技术服务 |
四、 培育复合型专业人才 |
第五节 监督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责任落实 |
一、 树立鲜明奖惩导向 |
二、 运用绩效考核工作成效 |
三、 提拔重用优秀干部 |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 A 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 |
(7)抗战胜利后湖北水上警察局研究(1945-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和意义 |
(二) 研究动态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重难点 |
一、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的接收和重建 |
(一) 抗战胜利前的湖北水上警察机构 |
(二) 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对装备的接收 |
(三) 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机构的重建 |
二、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的人事管理 |
(一) 来源和招聘 |
(二) 培训和任用 |
(三) 考核和奖惩 |
(四) 薪俸和福利 |
三、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的职能 |
(一) 管理水上市政 |
(二) 维持航行安全 |
(三) 打击犯罪行为 |
四、抗战胜利后湖北水警局的政治镇压 |
(一) 实行冬防 |
(二) 侦查地下党 |
(三) 实行攻心战术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跨军地改革中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对我国跨军地改革的研究 |
1.2.2 对国外军队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 |
1.2.3 对我国军队住房资金管理政策研究 |
1.2.4 对我国军人住房资金管理措施研究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跨军地改革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理论与政策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跨军地改革 |
2.1.2 军队住房资金 |
2.1.3 资金管理 |
2.1.4 军队住房资金管理 |
2.2 跨军地改革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理论依据 |
2.2.1 福利经济学 |
2.2.2 家庭生命周期和跨期消费 |
2.2.3 资金委托代理和资金内部控制 |
2.2.4 资金风险收益和成本收益 |
2.3 军队住房资金管理政策依据 |
2.3.1 综合性文件政策方面 |
2.3.2 住房补贴政策方面 |
2.3.3 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 |
第三章 军队和地方住房资金管理异同对比分析 |
3.1 军队和地方住房资金相同点 |
3.1.1 产生背景相似 |
3.1.2 都具有长期约束性 |
3.1.3 归集时间和结构一致 |
3.1.4 用于个人住房消费 |
3.1.5 均享受税收优惠 |
3.2 军队和地方住房资金管理不同点 |
3.2.1 住房资金管理主体不同 |
3.2.2 住房资金筹集方式不同 |
3.2.3 住房资金使用方式不同 |
3.2.4 住房资金享受标准不同 |
3.2.5 住房资金核算方式不同 |
第四章 跨军地改革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以xx警卫局为例 |
4.1 住房资金标准过低,与实际需求不符 |
4.2 住房档案不完善,账户管理不规范 |
4.3 资金“空转挂账”,使用率较低 |
4.4 协作分工不够,官兵满意度不高 |
第五章 跨军地改革中军队住房资金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
5.1 外部环境因素 |
5.1.1 房价涨幅较快 |
5.1.2 军费投入有限 |
5.2 特定时期影响 |
5.2.1 转改期间的管理要求提高 |
5.2.2 购房资格受限,官兵需求各异 |
5.3 政策机制约束 |
5.3.1 住房资金审批复杂,支取使用难度大 |
5.3.2 配套政策不完善,改制细则不明确 |
5.4 主动作为不够 |
5.4.1 重视不足,普通官兵和财务信息不对称 |
5.4.2 执行刚性不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
第六章 加强跨军地改革中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对策 |
6.1 国家重视,加大住房资金投入力度 |
6.1.1 持续投入,优化住房资金来源 |
6.1.2 房住不炒,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6.1.3 充分调研,建立协调统一的政策 |
6.2 完善资金管理法规建设,健全相关管理机制 |
6.2.1 立足实际加快立法,完善财政法律体系 |
6.2.2 建立奖罚考评体系,完善监督监管机制 |
6.2.3 加强军地对接协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
6.3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提升住房资金管理水平 |
6.3.1 强化政策法规宣贯,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
6.3.2 加强协作,完善个人住房账户 |
6.3.3 听取官兵民意,坚决维护转改人员利益 |
第七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不足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关于跨军地改革中住房资金管理相关情况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9)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兵役管区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及所用资料 |
五、论文特色、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国民政府兵役管区制度的创设背景 |
一、传统募兵制的局限性 |
(一) 募兵制的演进与发展 |
(二) 募兵制的弊病 |
二、中日关系日趋紧张 |
(一) 国际形势的变化 |
(二) 日本加紧对中国的侵略 |
三、国民政府的困顿 |
四、国民政府的军事建设 |
第二章 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兵役管区制度的试行 |
一、试行前的策划与筹备 |
二、兵役管区概况及其试行 |
(一) 管区的划分 |
(二) 各级管区的组成 |
(三) 兵役管区与各机关的运行关系 |
(四) 1936年试行征兵 |
第三章 抗战期间国统区的兵役管区业务 |
一、常备兵的征募补充及管理 |
(一) 征募补充事项 |
(二) 征募管理事项 |
二、在乡军人的召集与管理 |
三、国民兵的征调管教 |
(一) 国民兵的组织管理 |
(二) 国民兵的征调服役 |
(三) 国民兵的教育训练 |
第四章 抗战期间兵役管区的变化与整合 |
一、战略防御阶段 |
二、战略相持阶段 |
三、战略反攻阶段 |
第五章 抗战期间国统区兵役管区制施行的总体检视 |
一、兵役管区制在战时所取得的成就 |
二、兵役管区制在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一) 基层兵役工作舞弊丛生 |
(二) 兵役推行过程中的困难与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跨国移民的文化认同 ——缅甸密支那侨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际移民理论研究 |
(二) 认同理论研究 |
(三) 缅甸华人华侨研究 |
(四) 前人研究成果的总体评价 |
三、研究价值与意义 |
四、概念界定 |
(一) 缅甸密支那滇籍华人 |
(二) 缅甸密支那侨生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历史文献 |
(二) 田野调查法 |
(三) 比较研究 |
六、“夷方”——田野点介绍 |
(一) 密支那侨生生存的自然环境 |
(二) 密支那侨生生存的社会环境 |
第一章 想象与现实交织的“缅甸密支那滇籍华人”文化认同 |
第一节 密支那滇籍华人迁徙的历史叙事 |
一、“走夷方”:古代滇西汉人赴缅北经商 |
二、缅甸独立(1948年)以前的密支那滇侨 |
三、1950-70年代滇西边境“有家底人”的“跑缅甸” |
四、中国改革开放后迁往缅北的滇西“淘宝”汉人 |
第二节 密支那滇籍华人社会的文化展演 |
一、密支那滇籍华人的精神生活与信仰空间 |
(一) 彰显族群身份与文化认同的对联与家堂 |
(二) 儒释道与民间信仰并存:观音寺与财神庙 |
二、密支那滇籍华人的社会生活 |
(一) 同乡会的建立与发展 |
(二) 节日里的同乡聚会 |
(三) 婚丧嫁娶中的社会关系网络 |
第三节 非中非缅——矛盾的公民身份 |
一、公民身份与日常生活困境 |
二、公民身份对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限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缅甸密支那侨生赴台留学 |
第一节 密支那华文教育发展历程与台湾地区文化认同的建构 |
一、萌芽时期(1926年—1949年):中国远征军将士建立华夏学校 |
二、独立草创时期(1950年—1963年):扩大招生以校养校,兴办初中部 |
三、补习班时期(1963年—1983年):缅甸国有化政策下化整为零艰难教学 |
四、茁壮发展时期(1983年—至今):赴台升学人数增加、学校制度得以完善 |
五、特点: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亲密联系 |
第二节 密支那侨生赴台留学的兴起、发展与路径 |
一、留学台湾的兴起与过程回溯 |
二、留学台湾的路径与方式 |
(一) 通过海外联合招生考试 |
(二) 辗转第三方国家泰国赴台留学 |
第三节 赴台留学的行动逻辑 |
一、密支那华文教育传统与汉文化认同 |
二、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对缅甸侨生的优惠政策 |
三、个人发展期许及对台湾现代性的想象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缅甸密支那侨生离台返缅 |
第一节 密支那侨生在台留学期间的困境与去留抉择 |
一、求学路上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
二、就业问题与求职困境 |
三、在台期间价值观念的改变和个人能力的训练 |
四、离台返缅寻求新出路 |
(一) 坚定返缅 |
(二) 在两地之间徘徊往复 |
第二节 密支那侨生离台返缅的行动逻辑 |
一、台湾地区身份的获取:机遇和能力 |
二、非台身份及身份认同困境 |
三、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台湾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缩减 |
四、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
五、缅甸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的吸引力 |
六、祖源地与第二故乡密支那社会关系网络牵引 |
第三节 密支那侨生返缅后的生计方式 |
一、继承家族生意 |
二、留台返缅后反哺母校 |
三、利用留台经验自主创业 |
四、特点:延续传统生计方式同时紧抓新机遇 |
第四节 密支那侨生返缅后对密支那华人社会的影响 |
一、弱化传统汉人家庭成员角色 |
二、直面育成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 |
三、成立组织、搭建发展平台、共享资讯 |
四、影响和改变传统社会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缅甸密支那侨生的跨国移动与文化认同 |
第一节 密支那侨生返缅后的文化认同与个体生活实践 |
一、“在地化”——自我身份的思考与变化 |
二、个人缅语能力的训练 |
三、推动子女接受多元文化教育 |
四、在其他族群中拓宽交际圈 |
五、借地生存,融入当地 |
六、生产生活中的台湾文化烙印 |
第二节 密支那侨生的文化认同分析 |
一、社会化与密支那侨生文化认同 |
二、密支那侨生文化认同的多元性与场景性 |
第三节 密支那侨生跨国移动的思考 |
一、工具理性取向 |
二、资源获取与劳动力市场需求 |
三、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
四、跨国移动的主体性和延续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美国军人的“身份证”(论文参考文献)
- [1]战后国民政府武汉兵员动员研究[D]. 刘慧慧.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2]女性主义地缘政治视角下的缅北果敢冲突研究[D]. 廉成.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3]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患者移动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蒙家传. 广西大学, 2021(12)
- [4]冠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业务流程优化[D]. 李丹.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5]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D]. 汤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D]. 潘美霖. 华侨大学, 2020(01)
- [7]抗战胜利后湖北水上警察局研究(1945-1949)[D]. 郭超.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8]跨军地改革中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研究[D]. 向往. 湖南科技大学, 2019(05)
- [9]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兵役管区制度研究[D]. 申帅.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6)
- [10]跨国移民的文化认同 ——缅甸密支那侨生研究[D]. 邓悦. 云南大学, 2019(03)